數學與應用數學
專業代碼:2201
製定:章國慶 審核:賈高 審批:孫躍東
一、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具有良好的數學基礎,同時掌握經濟和金融的基本理論與方法,具有運用數學知識、使用信息技術解決來自金融數學領域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在科技、教育、金融等部門從事研究、教學、應用開發和管理工作的高級復合型人才。
二、畢業要求
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數學和應用數學的基礎理論和方法以及財經類金融學專業的基礎核心課程,接受到數學模型、計算方法、計算機和金融軟件方面的基本訓練,具有紮實的數學基礎,較高的科學素養和較強的創新意識,具備從事教育、信息技術、經濟管理、金融、保險、證券等各方面業務的基本能力和技能。
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
1、具有自然科學、人文科學和外語交流的基本素質,良好的數學基礎,能熟練閱讀本專業的外文資料文獻;
2、掌握金融數學的基本理論和基本分析方法,能夠用所學知識解決工程實際問題的能力;
3、掌握計算機基本技能和軟件(工具軟件和專用軟件)的開發應用,具有運用計算機技術進行編程和分析的能力;
4、接受科學研究的初步訓練,具有較強的自我獲取知識、知識更新、技術跟蹤及創新的能力。
修滿培養計劃規定的164學分方能畢業。
三、核心課程
數學分析、高等代數與解析幾何、概率論、數理統計、常微分方程、數值分析、運籌學、實變函數、數學物理方程、微觀與宏觀經濟學。
四、學製與學位
基本學製四年,按照學分製管理,實行彈性學習年限(最長六年)。
授予理學學士學位。
五、課程設置及學分要求(共164學分)
(一)通識教育課程
學生應在通識教育課程中修滿43.5學分。
(二)學科基礎課程
學生應在“ 理學類”學科基礎課程中修滿60學分。
(三)專業課程( 54.5學分)
(四)任選課程(6學分)
應用物理學
專業代碼:2202
製定:王小平 審核:賈高 審批:孫躍東
一、培養目標
使學生掌握物理學的基本理論與分析方法,具有良好的數學基礎和實驗技能,既可在物理學專業,也可在材料、光學工程及半導體等相關工科專業攻讀碩士研究生或在以上相關行業從事科研、教學、技術開發和相關管理工作。
二、畢業要求
本專業培養的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個方面理論和實驗的知識和能力。
1、掌握本專業領域較寬廣的理論基礎和實驗技能;
2、具有較強的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以及運用現代信息技術獲取相關信息和文獻檢索的能力;
3、初步具備物理學、發光材料學、顯示技術等方面的知識和技能;
4、具有較強的實踐能力以及自學能力。
修滿培養計劃規定的164學分方能畢業。
三、核心課程
力學B、電磁學、光學、量子力學、固體物理、發光學與發光材料、電動力學(雙語)、原子物理學、數學物理方法A、導波光學基礎、熱力學與統計物理
四、學製與學位
基本學製四年,按照學分製管理,實行彈性學習年限(最長六年)。
授予理學學士學位。
五、課程設置及學分要求(共164學分)
(一)通識教育課程
學生應在通識教育課程中修滿43.5學分。
(二)學科基礎課程
學生應在“ 理學類”學科基礎課程中修滿60學分。
(三)專業課程( 54.5學分)
(四)任選課程(6學分)
應用化學
專業代碼:2203
製定:周仕林 審核:賈高 審批:孫躍東
一、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具有良好科學素質、掌握化學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實驗技能,具有創新意識,能適應技術進步和社會需求變化的應用化學專門人才;適宜在研究機構、高等院校及化工、材料、輕工等企事業單位從事科研、教學、開發及管理工作。
二、畢業要求
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個方面的知識和能力。
1、掌握數學、物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
2、掌握無機化學、分析化學、有機化學、物理化學、儀器分析、化工原理、材料化學、波譜分析、結構化學、精細化學品化學等方面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實驗技能。
3、了解化學的理論前沿和應用前景。
4、掌握一門外語,能閱讀外文專業文獻。
5、掌握文獻資料檢索方法。
6、具有一定的實驗設計、研究及對結果歸納、分析的能力,具有撰寫論文、參與學術交流的能力。
修滿培養計劃規定的164學分方能畢業。
三、核心課程
無機化學、有機化學、物理化學、分析化學、儀器分析、化工原理、波譜分析、結構化學、精細化學品化學、材料化學
四、學製與學位
基本學製四年,按照學分製管理,實行彈性學習年限(最長六年)。
授予理學學士學位。
五、課程設置及學分要求(共164學分)
(一)通識教育課程
學生應在通識教育課程中修滿43.5學分。
(二)學科基礎課程
學生應在“理學類”學科基礎課程中修滿60學分。
(三)專業課程(54.5學分)
(四)任選課程(6學分)
附表一:通識課程
“通識教育課程”著重於學生全面素質的提高,特別是為學生了解歷史、理解社會、認識世界、訓練多種思維方式提供寬廣的教育平臺,有利於形成均衡的知識結構;全校所有本科專業均需修讀“通識教育課程”;其授課時間安排以第一學年為主,個別課程會延續至第七學期。
通識課程
註:
1.“英語類”通識教育課程修讀辦法:
(1)非外語類專業學生“英語類”通識教育課程分I和II兩個課程組。課程組I為英語基礎課程,課程組II為英語拓展課程;課程組II分為:A(語言技能)、B(科技翻譯)、C(文學文化)和D(商務經貿)四個方向。兩個課程組的總學分為12學分。學生須修讀完課程組I中的“交互綜合英語”課程後,才可進入課程組II的選讀。
(2)非外語類專業學生入學時進行英語分級考試,根據分級考試成績按3個學習起點進行英語課程組I的修讀。3個學習起點為:“大學英語(1)”、“大學英語(2)”、“交互實用英語”。學習起點為“大學英語(1)”的學生須按照1-4學期的規定課程:“大學英語(1)”、“大學英語(2)”、“交互實用英語”、“交互綜合英語”順序修讀,不得自行跳讀;學習起點為“大學英語(2)”的學生須按照1-2學期的規定課程: “大學英語(2)”、 “交互實用英語”和“交互綜合英語”順序修讀,不得自行跳讀;學習起點為“交互實用英語”的學生須按照第1學期規定,修讀“交互實用英語”和“交互綜合英語”,不得自行跳讀。修讀課程組I的學分在超出6學分時,多余的學分可認定為課程組II的學分,修讀課程組I的學分不足6學分時,不足的學分可由課程組II的學分認定。
(3)課程組I實行從“大學英語(1)”到“交互綜合英語”的遞增型學習,考試成績優秀的學生在自主申報和面試合格後,可跳級別修讀;
(4)外語類專業(英語、日語、德語)學生無“英語類”通識教育課程學分要求。
2.“計算機基礎類”通識教育課程修讀辦法:
(1)理工類、經濟管理類、醫學專業學生修讀課程組I。
(2)文學、藝術類專業學生修讀課程組II。
3.“人文素養類”通識教育課程修、免要求:
(1)“人文素養類”課程要求學分為6學分;
(2)工學類、理學類專業免“工程技術類”課程2學分要求;
(3)經濟學、管理學類專業免“經濟管理類”課程2學分要求;
(4)文學類專業免“人文社科類”課程2學分要求;
(5)藝術類專業免“音樂類”或“美術類”課程2學分要求;
4.“創新創業類”通識教育修讀辦法:
(1)工學專業須同時修讀課程組I和課程組II,完成4學分要求;
(2)其他專業在課程組I和課程組II中任選其一,完成2學分要求。
附表二:理學類學科基礎課程
“學科基礎課程”著重於建立本科專業所在學科寬厚的知識基礎,拓寬專業知識面,打下學生日後學業發展所需的理論基石;“學科基礎課程”按學校劃分的學科大類設置(參見內文及各本科專業計劃中的指定歸屬),以基礎性和公共性兼顧為設置原則,實現同一學科大類中不同專業基礎課程的互通交叉;其授課時間安排以第二學年為主,個別課程有前伸至第一學年者。
理學類學科基礎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