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為加強本科生評獎評優在本科生培養中的積極引導作用,進一步規範我院本科生優學優幹的評定工作,根據學校相關規定,我院結合本院本科生的具體情況,本著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特製訂本細則。
一、組織管理
1.必一成立“本科生優學優幹評審委員會”,委員會成員由必一分管領導、學生工作辦公室輔導員老師和學生代表組成,負責審核優學優幹的評選結果。
2.本科生優學優幹評審委員會負責根據考核表綜合評分和答辯投票進行綜合排名確認。具體評定標準為,按綜合評分排名及答辯投票排名之和,由小到大依次排列,再按照各年級名額分配標準,分別排列,取前列者評為優秀學生,優秀幹部。綜合評分及答辯投票在評選中同樣重要,各占50%。
3.綜合評分考核工作小組由輔導員、學生會辦公室未競選成員、主席團未競選成員、未參與競選的班長和4名班級非班幹學生組成,輔導員任組長。
二、申報基本條件
全日製註冊在校的大二、大三、大四年級本科生均可申請。
申請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以及學校的規章製度,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祖國,品行良好。
2、成績水平
優秀學生:
本學年連續兩學期學習優秀獎學金二等獎及以上兩次,國家獎學金或上海市獎學金可抵一次學習優秀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不作評定參考。
在各類科技創新創業競賽中獲得市級二等獎以上的學生,本學年僅需獲得一次學習優秀獎學金二等獎及以上獎學金即可參評。
優秀幹部:
申請優秀學生幹部需本年度兩學期成績全部合格,並連續獲得兩次專項獎學金或學習優秀獎學金。
在各類科技創新創業競賽中獲得市級二等獎以上的學生,本學年僅需獲得一次專項獎學金及以上獎學金即可參評。
三、綜合評分計算辦法
以綜合評分作為優學優幹推薦排名的依據,排名成績由綜合能力評價評分名次及民主評議票數排名名次加總組成,由低至高排序,根據名額確定名單(如有獎項無需答辯,則直接按照綜合能力評價評分排名而定)。民主評議以答辯形式開展,由本科生優學優幹評審委員會進行投票,產生排名。
綜合能力評價,由學業成績、和綜合表現加權形成。按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區別加權,具體細則如下(詳見附件):
優秀學生幹部:
綜合評分=學業成績(30%)+綜合表現(70%)。
優秀學生:
綜合評分=學業成績(70%)+綜合表現(30%)。
Ⅰ、學業成績(以學年為考察單位)
學業成績由成績水平,英語成績,科研水平及學科競賽獲獎四個部分組成
①成績水平
以學年為範圍,依據專業必修和選修課成績進行計算,具體方法為:
其中,為專業學分加權最高分。
成績計算方式即為學分加權平均分與專業學分加權最高分的比值*100
②英語成績(無需考慮學年因素)
通過全國大學生英語四級,計5分;通過全國大學生英語六級,計8分
③科研水平
參與必一科研實踐計劃,計10分;公開發表學術論文,經學校科技處認定的核心期刊,計50分,非核心期刊,計20分(其中獨立作者計全分,非獨立作者——第一作者計70%,其余作者平分剩余30%);參與學術性會議並發言,依據會議層次,計10-30分,不設上限。
④學科競賽獲獎
國際性學術競賽:一等獎50分;二等獎40分;三等獎30分;
國家級學術競賽:一等獎30分;二等獎25分;三等獎20分;
省市級學術競賽:一等獎20分;二等獎15分;三等獎10分;
校級學術競賽:一等獎10分,二等獎8分,三等獎5分;
院級學術競賽:一等獎3分;
計量學科競賽獲獎,必須以有關榮譽和表彰證書的原件及必要的材料作為依據。獲得多次的,可以累計,設有上限。
Ⅱ、綜合表現(以學年為考察單位)
綜合表現由思想政治水平,活動參與,社會工作及綜合類獎項四個部分組成。申請者必須提供工作表現成果的標誌性成果或證據。計量榮譽類社會工作成果和先進個人表彰類社會工作成果,必須以有關榮譽和表彰證書的原件及必要的材料作為依據。榮譽獲得多次的,可以累計,設有上限。
1. 思想政治水平
要求熱愛社會主義國家,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該項目由班委、輔導員、班主任等依據本學年表現自主評定,共5分。
2. 活動參與情況
按一學年綜測分數評定。兩學期均按照:
每學期得分=每學期綜測分—基礎分—獲獎分—班委加分;總分為兩學期得分之和。該項目將由必一体育平台團委學生會辦公室統計。
3. 社會工作
①. 任職情況
團副、主席團10—15分;班長、團支書、學生會各部部長,輔導員助理5—10分;班委,學生會各部副部長1—5分(勤工助學相關部門等同於學生會),擔任多個職務取最高分,不累加。任期需滿一年。
②. 擔任幹部期間組織活動情況
省市級15分,校級10分,院級5分,部級(或班級活動)3分;上限25分
③. 參與非必一体育平台學生會組織活動情況
省市級10分,校級5分,院級3分,部級(或班級活動)2分;上限20分。
④. 集體榮譽類社會工作成果
集體榮譽指先進班集體、五四紅旗團委等。省市級15分,校級10分,院級5分,上限25分
4. 綜合類獎項
①.先進個人表彰類社會工作成果
先進個人指部門評選榮譽,如大學生影響力人物,優秀誌願者、優秀團員、優秀團幹等。一學年中已獲得過優秀學生,優秀幹部不在此次評選考慮範圍等。按照下表的計量標準將各級榮譽稱號轉換為分數。
表6 獲得先進個人表彰類社會工作成果量化標準
榮譽級別 | 國家級榮譽稱號 | 省、市級榮譽稱號 | 校級榮譽稱號 | 院級榮譽稱號 |
分數(分) | 20 | 15 | 10 | 5 |
②.其他綜合類獎項
包含藝術類、體育類等榮譽。具體需學生工作辦公室進行認定。
按照表7的計量標準將其他綜合類獎項轉換為分數。
表7 其他綜合類獎項成果量化標準
獎項級別 | 國家級獎項 | 省、市級獎項 | 校級獎項 | 院級獎項 | 黨支部獎項 |
分數(分) | 15 | 10 | 5 | 2 | 1 |
四、附則
本實施細則的解釋權歸“必一体育平台本科生優學優幹評審委員會”。
註:評選優秀學生只需遞交相關材料,評選優秀學生幹部需準備答辯。
必一体育平台本科生優學優幹評審委員會
二○一八年十月十九日